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有效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具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文件解读范围、责任和程序
(一)解读范围。下列政策文件应及时进行解读:
1.市政府规章;
2.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
3.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等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
(二)解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属于部门联合发文的,除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之外,其他联合发文部门也要一并做好有关方面的政策解读。
(三)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审签,解读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印发。以市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审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形式和渠道
(一)规范解读内容。解读方案应明确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一般包括解读材料提纲、解读人、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比较简单的,可不单独成文,在解读材料文尾说明解读人、解读途径和解读时间即可。
解读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
1.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2.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3.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4.涉及执法事项的,应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5.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应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应说明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二)创新解读形式。在政策解读过程中要注重各类新媒体的综合运用,积极创新解读形式,努力提高解读水平。可采取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要创新、拓展解读形式,除文字内容外,应结合实际,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式、音频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三)拓宽解读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平台作用,认真做好解读材料网上发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解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广泛应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文件及解读材料,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预期引导。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工作,主动答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导向,管理社会预期。
三、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保障和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和流程,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策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政策解读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定期抽查、调阅、通报政策解读进展情况,对工作不重视、解读不全面、落实不到位或解读政策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要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