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黄石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22〕3号)要求,维护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城乡妇女健康水平,助力“健康黄石”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用2022年至2024年三年时间,为全市50.3562万名35-64周岁的城乡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免费筛查。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筛查工作采取分类分层指导,力求精准精细。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度完成10.0712万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各县(市、区)需完成整体项目20%任务量,2023年和2024年每年为20.1425万城乡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筛查,分别完成40%任务量。
二、实施模式
与省同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整合利用优质医疗资源和人工智能、云诊断、大数据等新兴前沿科技手段,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与女性商业健康保险结合,专项救助、公益慈善资助,全方位、立体化整体推动,查、治、救全流程服务。
三、实施程序
(一)指标分配
市妇联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信息对全市城乡适龄妇女进行任务指标分配。
(二)宣传动员
召开全市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推进会和培训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各级妇联、工会、卫健部门和筛查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宫颈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三)开展筛查
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落实本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落实相关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经费。卫健部门承担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统筹安排辖区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时间和工作进度,制定本辖区宫颈癌筛查计划和流程;对筛查目标人员按照《湖北省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鄂妇文〔2022〕31号)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流程要求提供免费筛查服务;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和检查技术服务;指导可疑病例接受进一步检查并进行追访;做好检查阳性人员的随访;对宫颈癌筛查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组织专家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和年度报告。妇联、工会等其他工作专班单位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各行业各领域的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
(四)总结评估
项目实施完成后,卫健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后续管理。各县(市、区)总结项目实施经验,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对组织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我市按要求做好项目评估相关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为确保筛查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领导统筹,市妇联、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督导项目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开展城乡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比照市级规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市妇联负责宫颈癌免费筛查总体安排,督促各责任主体按目标落实筛查任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并指导基层妇联动员目标人群参加筛查,定期上报工作信息。
市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加强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的技术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以及筛查信息库建设,督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初筛阳性妇女进行复查、确诊、治疗和随访等后续管理,按规定时间上报免费筛查数据信息。负责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作为宫颈癌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并配合通过全省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武汉兰丁云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做好采集样本检测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配额资金并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随访管理等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宫颈癌筛查经费标准为49元/人,其中,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初筛机构协议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46元/人。所需经费按照坚持统筹现有政策、社会捐赠募集相结合、财政兜底原则,农村适龄妇女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予以保障;城镇适龄妇女工会会员通过职工福利费和工会帮扶资金予以保障;城镇适龄妇女非工会会员通过安排新增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省级财政负担60%,余下部分在前期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发动爱心人士支持予以保障。所需工作经费不足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财政予以承担。
市总工会依法推动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定期进行宫颈癌筛查,推动开展重点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基层工会负责发动组织辖区女职工到指定的初筛机构进行宫颈癌筛查,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动员商会组织、市属国企、民营企业参与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捐赠,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对用于宫颈癌免费筛查的定向社会捐赠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市场主体名单,配合相关部门面向市场主体中的适龄妇女做好宫颈癌免费筛查宣传动员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宫颈癌免费筛查是市委、市政府关爱女性的重要民生项目,是推进“健康黄石”建设、维护妇女健康权益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层层压实责任,深化、细化工作举措,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若在筛查工作中出现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的格局。要统筹目标人群,分类、分步参加筛查,按照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的进度逐步完成筛查全覆盖。要统筹各基层组织筛查工作,分行业、分单位、分社区组织宫颈癌免费筛查,对于偏远地区的适龄妇女,要组织专业力量上门服务,确保筛查质量。要加强项目监管,对项目工作进行综合绩效评估,促进项目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宫颈癌免费筛查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及医学解释,充分激发适龄妇女参加筛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做到应筛尽筛。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附件:黄石市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