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6-17 15:22:56 | |
生效日期 | 2019-06-17 15:22:56 | 失效日期 | |
发文字号 | 黄政发〔2019〕14号 | 发文机关代字 | 黄政发 |
发文年份 | 2019 | 文件顺序号 | 14 |
有效性 | 有效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制定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 | 420200 |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 无 |
文件来源 | 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 题注 | 无 |
文件附件 | 文件PDF版本 | ./W020250107555094047096.pdf | |
文件的WPS版本 | ./W020250107555093969747.wps | 文件的OFD版本 | ./W020250107555093881043.ofd |
服务对象 | 无指定对象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机构分类 | 市政府 |
文字解读链接 | 图文解读链接 | ||
视频解读链接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17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明确总体目标。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全市境内外各类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12家、四板挂牌企业500家,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增加50%,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增加100%。其中,阳新县新增2—3家上市公司,大冶市、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各新增1—2家上市公司,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各新增1家上市公司。[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培育后备资源
(二)增加市场主体。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主线,积极培育、发展上市挂牌市场主体。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和各级政府要从政策环境、市场准入、要素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着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一批有品牌、有市场、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做大总量、做宽链条、做优结构,努力增加更多优质市场主体数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支持企业规范股改。按照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改制成本的原则,加快推动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企业改制重组涉税事项政策规范处理。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而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由同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对纳税人进行奖励;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向湖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2年内(不足2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由同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对企业进行奖励。拟上市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变更企业名称,按规定标准只收取工本费,全面落实国家收费基金的优惠政策;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并无争议的,依法补齐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征收。[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
(四)建立后备资源库。按照传统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挂牌标准,集中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建立市、县二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每年调整一次。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每年向市上市办推荐本辖区、本行业掌握的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市上市办积极推荐企业进入省上市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后备企业库,进行全程跟踪培育辅导,定期组织券商等中介机构上门对接。[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
三、加大政策支持
(五)分阶段奖励企业上市挂牌。一是主板(含科创板)分阶段奖励600万元。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市政府奖励60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向省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2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主板后备企业,或上交所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科创板后备企业,奖励200万元;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在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奖励200万元。二是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400万元。三是新三板分阶段奖励150万元。对企业股改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公司正式受理的,奖励50万元;全国中小企业股转公司核准并挂牌的,奖励100万元。四是四板股份公司板分规模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规上企业挂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公司板的企业,奖励标准为20万元。规下一般企业,奖励标准为10万元。企业规上时间认定以申报时为准,由市统计局认定,挂牌后一次性奖励。各城区可在市政府奖励标准基础上研究额外的奖励政策,调动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大冶市、阳新县自行制定辖区内企业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
(六)加大上市公司招商力度。鼓励外地上市公司迁入我市,异地正常经营的境内上市公司,通过招商引资,将其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迁入我市的,市政府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引进人才,在户籍迁移、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住房安置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具体政策按照我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大冶市、阳新县自行制定辖区内企业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
(七)加大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上市后备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按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核定;对企业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各地要予以大力倾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及时报批,优先供地,实现应保尽保;省政府对各地市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省国土资源厅给予所在地政府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对省奖励的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部奖励给主板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
(八)加大政府专项资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对于‘报会’‘报辅’‘金种子’‘银种子’及重点主板、新三板后备企业,财政、发改、科技、经信、商务等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一定项目资金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税信用贷、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金融服务;担保机构要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并给予担保费率优惠;市国资公司要充分发挥过桥循环资金池、产业基金的作用,优先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市担保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各金融机构]
四、优化辅导服务
(九)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绿色通道相关文件,对于我市金种子企业、银种子、新三板等上市后备企业,企业注册地政府按照“一窗受理”登记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当地上市主管部门负责跟踪督办。涉及审批事项或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国资、市场监管、环保和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或备案确认,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灵活的解决办法,为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到股权纠纷、税费缴纳、知识产权纠纷、土地房产确权、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挂牌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或推卸责任。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无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经同级上市办牵头有关部门会商,采取“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的办法,通过签订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形式解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一)慎用行政处罚措施。各部门对主板上市后备企业依法补齐权证工作中,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可按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履职过程中,对于“报会”“报辅”“金种子”企业进行相关检查时,应以帮助整改规范为主。如确需对上述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前通报省上市办。[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黄石海关、市消防支队;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强化工作保障
(十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挂牌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参照省、市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专门机构、专项经费、专人服务,设立企业上市指导服务中心等常设机构。要建立领导包保制度,对重点上市、新三板后备企业实行“三个一”,即一个领导包保、一个专班协调、一个专人联络,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改制、辅导、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强化考核约束机制。将各地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将对各地上市挂牌情况进行通报,并分解年度上市挂牌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考核。对于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应对、推诿拖延的,倒查责任,从严问责。[牵头单位:市绩考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