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黄石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黄政办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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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黄政办函〔2022〕17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16:46:26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16:46: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黄石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黄石联席会议
主召集人:李文波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人:赵庆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建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乐 晗 大冶市政府副市长
俞振华 阳新县政府副县长
黄 方 黄石港区政府副区长
袁 辉 西塞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海兵 下陆区政府副区长
邓永勤 铁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局局长
宋 杰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勇强 黄石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卢亚军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陈 琳 市发改委副主任
邱治国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余新文 市经信局副局长
林海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舒成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沈 巍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蒋盛淼 市住建局副局长
市文旅局副局长陈昌冰
鲁 泳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柳英革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朝会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方 敏 市城管委副主任
杨 辉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
徐红钢 省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黄石市管理处负责人
曾 国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黄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何文龙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副总经理
万先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副总经理
林朝晖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潘要锁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徐海涛 黄石市东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民航机场净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协调、督促解决机场净空保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对机场净空保护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落实省市领导有关净空保护方面的批示,建立净空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机场净空满足运行安全要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卢亚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例会,由主召集人或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主召集人或召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具体事宜。难以协调一致的事项和需要报请市政府决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批。
二、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庆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建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乐 晗 大冶市政府副市长
俞振华 阳新县政府副县长
黄 方 黄石港区政府副区长
袁 辉 西塞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海兵 下陆区政府副区长
邓永勤 铁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铁山建设局局长
梁勋升 市发改委副主任
邓 勇 市经信局副局长
刘元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大寒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正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骆 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洪钢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高泳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罗启建 市城管委党组成员
章 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余 标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
卢亚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 宁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锐 市港口物流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诚红 市城发集团总经济师
郭 庆 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江云志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部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例会制度,出台制订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对参与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进行申请认定及年度考核,推动绿色货运配送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卢亚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高泳波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曹建国同志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围绕全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目标,引导创建企业推进各项具体工作、研究落实各项政策、组织示范工程通过国家验收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