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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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2〕40号
发文日期2022-07-22 10:30:18 发布日期2022-07-22 10:30:18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黄石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集中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50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窗”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全面形成“前台综合收件、中台政策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着力打造惠企便民的规范化、均等化综合政务服务环境。

2022年10月底前,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同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市、县两级综合窗口占比达到7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采用综合窗口模式提供服务。

二、实施范围

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

三、实施原则

(一)应进必进。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同级综合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进一门”。

(二)分类整合。根据事项的关联性,分类整合和设置跨部门综合受理窗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解决窗口忙闲不均、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增强群众办事的便捷性。

(三)精准服务。对可能涉密或专业性较强的业务,确实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通过设立专业综合窗口提供服务。

(四)充分授权。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即来即办、一地办结。

四、实施步骤

(一)市、县政务服务中心

1.整合重构部门窗口。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通办窗口、专业窗口两类综合窗口,即:按社会事务、企业事务、不动产交易事务分类设置通办综合窗口;按公安、税务、公积金、婚姻登记事务分类设置专业综合窗口。各功能区分设若干综合受理窗口,即办件即时办结;承诺件前台受理,后台审批,一口出证。[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2.建立集成服务机制。建立“前呼后应”工作模式。“前台”综合窗口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转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中台”为部门选派精兵强将在窗口现场解决各类“疑难杂症”;“后台”为各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整建制进驻的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划分到不同区域承担具体的业务办理,并为前台业务受理提供政策指导。[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3.完善联审代办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推进工作机制,深化“先建后验、六多合一”改革,制定综合受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实行全流程并联、联合审批,为项目单位提供综合受理、一口咨询、报批辅导、流程定制、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全方位免费“保姆式”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4.制定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标准。编制《“一窗通办”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和流程时限、收费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一件事”事项按照办事场景,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密切协作梳理服务指南、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

5.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政务服务大厅按照承诺件前台综合受理、中台政策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即办件前台即时办结的流程设置咨询引导区、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公共事务区、网上自助申报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6.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专业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由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组成;通办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由同级政数部门统一配备,人员可从纳入通办综合窗口部门已派驻在政务大厅的前台聘用人员(政府雇员或购买服务人员)中择优转隶录用,按照“人随事转、钱随人走”的原则,将相应工作经费同步划转。通过加强业务、纪律和礼仪培训,打造一支规范化、标准化、全科化的政务服务队伍,提供窗口收件、综合管理、导办帮办等“一站式”集成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

7.构建“智小二”自助服务平台。统筹谋划全市政务服务自助体系建设,推动高频事项、简易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终端,建设24小时自助服区,实现便民利企高频事项24小时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办理;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形成“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终端办理”的多渠道融合的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根据人口数和办件量,按照“1+1+1”模式,统一设置2-6个综合窗口+公安窗口+税务窗口或税务自助终端进驻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负责办理辖区所有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前台受理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购买服务,并由本级政数部门统一配备,实现人员招聘、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资源调配一体化,最大限度实行统一规范高效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根据人口数和办件量,统一设置2-3个综合窗口,对外提供无差别服务。[牵头部门: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主抓,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一窗通办”改革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改革工作中涉及的人、财、物、事等重点事宜,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改革要求和职责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做到人员调配到位、沟通协调畅通;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务大厅必要的改造、“智小二”政务服务终端等相关软件开发应用、“政务服务客服”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经费保障。

(二)注重协调配合。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在“一窗通办”改革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建工作专班,扎实做好大厅综合窗口设置、布局调整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难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的转隶、审批流程的优化,逐项编制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对前台受理人员做好业务跟踪培训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等,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建立“一窗通办”改革专项督查制度,量化考核指标,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要对工作落实到位、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激励;对未按要求落实,影响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四)积极宣传引导。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多途径、多角度,加大对提升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服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模式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准确地发布改革信息和文件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