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工程协调推进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1-17

分享:

文件名称【文字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工程协调推进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1〕54号
发文日期2021-11-16 10:19:30 发布日期2021-11-17 10:19:30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工 程高位统筹,优化项目推进机制,确保工程高效有序推进,市政 府决定建立重点工程协调推进专题会议制度( 以下简称专题会 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会议组织形式

专题会议在《关于成立项目攻坚和园区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黄办文〔2020〕 10 号)中文化和旅游、交通港 口及水利、 城市建设、社会和民生四个项目建设指挥部职能不变的基础上, 负责对全市城建、环保、水利、交通、港 口、文旅、教育、卫生 等(包括涉及城建规划审批的产业项目) 方面重点项目进行统一 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

专题会议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分 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专题会议固定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市发 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其他单位根据议题情况确定参会范围。与议题有关的市领导,部 门、单位及县(市、 区) 负责人列席会议。

专题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 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市发改委 主任兼任。为确保重点工程协调工作的高效运转,各成员单位要 在本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任联络员,负责与专题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工作; 同时,分别从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 抽调一名同志到专题会议办公室集中办公。

二、专题会议议事内容及办公室职责

( 一)专题会议议事内容:负责研究解决四个分指挥部认为 确需提交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 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部署重点 工作和任务。

(二)专题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收集文化和旅游、交通港口及水利、城市建设、社会和民生等项目建设指挥部重点项目清 单,对项目建设情况及信息进行汇总;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起草 会议相关文件、信息、简报、纪要,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收集重点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并做好跟踪督办。

三、专题会议运行机制

( 一)建立会议协调机制。专题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二次, 召开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四上午,遇特殊情况顺延或随 时通知召开。会议适时以现场调研形式组织,对工程进展情况进 行调度、检查、督导。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收 集,形成会议方案后报副召集人、召集人审签; 专题会议议定事 项需在会议结束 3 日内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各相关责任单位在专 题会议上需要对上一期会议议定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二)建立跟踪督办机制。专题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对专题会 议交办工作落实情况及工程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建立 “重点工程交办单”、“重点工程督办单”机制,对问题解决不及 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对同一工作连 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进行挂牌管理。

(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工程建设有关责任单位要经常 深入工程现场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收集、梳理工程建设中存在 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项目工作台帐,并于每月 20 日前向专题会 议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 四)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重点工程建设考核机制,对有关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前 期推进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履职尽责绩效目标管理 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1.重点工程协调推进专题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市重点工程交办单

3.市重点工程督办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