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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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深化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1〕32号
发文日期2021-06-24 09:28:50 发布日期2021-06-24 09:28:50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做好“十四五”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推进湖泊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促进水质改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

优先开展4个省控重点湖泊(大冶外湖、保安湖、网湖、三山湖)排查整治全覆盖。各辖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重点湖泊统筹安排,参照执行(见附件2)。

排查范围包括湖泊岸线以及湖堤轴线外延两公里排污口。溯源整治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至两公里外,要包括周边的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区、集中养殖区,切实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重实效”。

(二)排查整治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提升重点湖泊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逐步改善提升湖泊水质。

1.开展排查和溯源整治。对4个省控重点湖泊开展排污口排查,切实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数量、排放特征、去向、水质情况、排污单位等基本信息,形成排污口分类清单;对排查的排污口开展监测、溯源分析,核定排污口数量,划分排污口区域,明确排污口责任,确定任务分工,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湖泊流域范围内污染治理力度,按“一口一策”要求制定完善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切实提高治污控污水平,减少入湖污染排放量。

2.做好“一口一档”管理。参照国家《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技术规范文件》(《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要求,做好4个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命名、编码及分类规范化建设管理,对已完成的湖泊排污口,建立完善“一口一档”。

3.强化在线监测和污染管控。加强对入湖港渠、支流及重点污染源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湖泊水质监测方案,推进水质监测微站建设,强化入湖港渠、支流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探索开展通量监测,为精准治污提供支撑。按规定从严控制入湖排污口新设、改设或扩大审批,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重点湖泊,进一步严格入湖污水排放标准。

4.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辖区要借助湖长制工作平台,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加大入湖排污口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排污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严格落实“控源”要求,确保入湖水质符合相关规定。

二、进度安排

2021年5月底前,完成辖区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4个省控湖泊的排污口排查及溯源工作,包括排污口监测点位图和监测分析表、各湖泊排污口排查及溯源报告。

2021年12月底前,4个省控重点湖泊完成排污口命名、编码分类、档案整理;因地制宜完善水质在线监测网络建设。

2022年4月底前,4个省控重点湖泊完成“一口一策”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同步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整治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2025年底前,4个省控重点湖泊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其他重点湖泊完成排污口清理排查、排污口档案、整治方案和时序进度的整治工作。

其他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度时间安排由各辖区自行研究确定。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区是排污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合力。要压紧压实行业责任,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业监管和治理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做好相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指导,定期督办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并通报工作情况。

(二)严格排污口分类、溯源及整治要求。严格对照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我省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有关技术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有口必查,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采取无人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排查方法科学高效,排查工作无遗漏。对湖泊排污口排查清单进行梳理、分类及溯源分析,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根据“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明确整治目标要求和时限,组织开展整治。

(三)落实各项工作保障。各辖区要加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的人员、经费保障,整合资源力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湖泊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湖泊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主要入湖水质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

附件:

1.“十四五”黄石市省控湖泊清单

2.黄石市其他重点湖泊清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