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黄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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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黄政办发〔2019〕28号 |
发文日期 | 2019-11-06 09:09:33 | 发布日期 | 2019-11-06 09:09:3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开创黄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先进制造之城、现代港口城市、山水宜居之城、历史文化名城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以优化结构、“工业复兴”为主线,以特色园区及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民生改善等工作为着力点,统筹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重点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和产业布局,为开创黄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退城入园实施范围、对象、条件与入驻园区
(一)实施范围: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的老城区 。
(二)实施对象:工业企业。
(三)退出城区企业条件
1、因环保问题必须退城入园的企业;
2、因企业发展扩能必须退城入园的企业;
3、已入园但原厂区未退出的企业;
4、因城市规划及功能调整需退出企业。
(四)入驻园区企业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技术先进、发展前景良好;
3、符合产业布局和城市总体规划;
4、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园区投资强度、扩能条件。
(五)企业入驻园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和各城区园区。
三、目标任务
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企业退城入园的积极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到2023年完成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的老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工作,实现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企业改造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分年度着力推进华新水泥黄石分公司、华新水泥黄石装备公司、宝钢黄石公司、新兴管业、三环离合器、黄石热电厂等13家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详见附件)。力争在2020年底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重点退城入园项目
(一)华新水泥退城入园项目。华新水泥退城入园打造“百年复兴基地”。华新水泥黄石分公司入园项目为绿色建材生态产业园和循环科技产业园,均选址阳新县富池镇。其中:绿色建材生态产业园采用第二代新型干法旋窑生产技术,建设年产285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处置3000t/d CMSW(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生产线、吞吐量千万吨级长江码头两个子项目。循环科技产业园采用国际领先的具有华新自主知识产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立足黄石建设工业危废和污染土预处理生产线两个子项目;华新水泥装备公司入园项目为新材料及智能装备制造科技园,选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际先进的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装备和智能化水泥装备生产线、年产10亿只热封袋生产线、年产20万吨新材料生产线、超高性能混凝土及构件生产线、水泥包装托盘生产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他新研发项目等多个项目,2018年8月已陆续开工。
(二)宝钢黄石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宝钢黄石新港工业园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0万吨镀铝锌机组1条、12万吨建筑彩涂和8万吨家电彩涂机组各1条,以及配套的厂房和公辅设施;二期将现有团城山生产基地搬迁至新港园区;三期承接宝钢股份公司冷轧薄板厂80万吨冷轧板生产线等转移(包括冷轧、脱脂、罩退、平整及配套设施),同时新建70万吨酸洗机组1条,20万吨镀锌机组2条,及240米岸线码头、公辅设施及物流园;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宝钢在中西部大型的板材生产基地之一。
(三)新兴管业退城入园项目。新兴管业环保搬迁改造升级计划分两期在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建设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形成年产100万吨铸管及相关产品规模,二期规划建设铸造产业园项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原则,项目一期规划用地1500亩,预留1000亩,用于二期项目建设。
(四)黄石热电厂退城入园项目。黄石热电厂拟退出现有黄石港老厂区,在黄石市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建设2×660MW清洁高效煤电机组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城区退城入园企业名单,审批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和搬迁改造升级奖励方案,决定和解决其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工作对接,加强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退城入园改造升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指导拟订和审核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发展规划,负责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市经信局负责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支持退城入园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与高校院所开展研发合作、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城入园改造搬迁升级奖励资金的筹措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退城入园企业土地纳入年度收储计划,优先保证退城入园企业土地收储资金,负责加强对各园区工业供地以及用地统筹配置,负责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退城入园企业入园用地规划;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退城入园企业项目环评审批,指导企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治理;市国资委负责制订央企退城入园搬迁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规受理退城入园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申请,并组织鉴定;市城发集团负责协助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好退城入园企业的土地收储工作;市税务局负责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指导退城入园企业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整体移交等工作;相关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退城入园摸底调查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分年度退城入园名单,并负责做好本辖区工业园区退城企业入园工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负责按照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做好退城企业入园工作。
(三)完善政策措施。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的实施办法》(黄政发﹝2017﹞23号),对列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升级的企业奖励,采取“一企一策”的政策,鼓励入园发展。对列入行动计划的搬迁企业,按照《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搬迁改造企业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时进行整体性移交。探索建立兼顾企业原址所在地和搬迁企业承接地利益的税收分成及绩效考核机制,统筹兼顾搬迁企业利益,支持企业搬迁改造。
(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城区工业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增加信贷资金安排;推动城发集团等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设立产业升级投资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搬迁企业改制重组,合理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依法依规参与企业搬迁改造。
(五)优先保障项目建设。对退城入园工业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落后工艺、实现清洁生产和产品升级的新上项目,在市级技术改造、产业发展、科技研发经费等专项中予以重点支持;对退城入园新上项目,所在园区要优先满足企业土地、水、气、电等需求,并负责落实项目享受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退城入园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等方式,在不新占或少占用地的情况下,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六)强化督办落实。将退城入园行动计划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详见附件),制定行动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将工作成效与干部的选任、考核和奖励挂钩。各相关城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