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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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函〔2020〕26号
发文日期2020-06-27 15:36:16 发布日期2020-06-27 15:36:16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重点项目、重要企业复工复产,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好“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涉及城市维护、交通运输、养老医疗、环境治理、公共文化、生态保护、物业服务、中小企业补助等城市公共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服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部分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本次指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购买主体,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城发集团)作为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在完成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程序后,购买主体就本次采购服务与承接主体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行使相关法律权利,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二、为提升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效果,黄石城发集团要充分发挥在复工复产相关领域的统筹协调、资源调配、管理等综合性作用,联合相关单位提升城市运营能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复工复产服务管理予以跟踪监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履行完必要的预算程序后,市财政局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将所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向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价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保障复工复产各项项目顺利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