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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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0〕15号
发文日期2020-05-09 13:00:00 发布日期2020-05-09 13:00:00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发展;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自2015年我市启动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大力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生猪养殖业主无害化处理意识不断增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动物防疫安全。但是,通过近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仍然存在部分地方责任意识不够到位、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覆盖范围不够全面、长效机制仍未建立等问题,制约了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提质增效,给动物防疫、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3号)、《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要求,全面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质增效

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3号)精神,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及《黄石市养殖环节病死猪焚烧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处理模式不变、补助政策不变、结算方式不变的原则,持续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形成网格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无害化处理企业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益性用地优先予以保障,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畜禽养殖场户要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企业要认真执行疫病防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提升无害化处理各环节和处理设施的建设水平,强化处理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防护,确保符合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进一步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健全体系,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在当前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运行良好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因地制宜地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与当地养殖、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依托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加快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冷贮设施。新建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厂必须同步建设无害化处理收集、冷贮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无害化处理企业要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备足量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优化无害化处理工艺,提升无害化处理工作能力,确保病死畜禽按规程规范处理。

三、强化保障,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各县(市、区)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建立健全地方配套资金财政预算制度,确保地方配套政策落实到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地方政府和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以保障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康、稳定运行。各县(市、区)要推动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补助资金效益。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加强地方财政支持,探索将牛羊禽等其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和运输等环节病死畜禽处理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四、加强监管,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序运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要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封闭运行、全程监督”的原则,完善病死畜禽定点收集、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快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建设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配备,推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病原检测,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拓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渠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随意抛弃和非法屠宰、收购、运输、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对符合移交条件应移交而不移交的,要倒查追责,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