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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安查处多起无人机违法案件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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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将无人机未经批准飞行(俗称“黑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畴,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新规落地后,黄石公安机关依法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城市低空安全。执法行动迅速见效:1月7日,阳新县公安局查处全市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0日,大冶市公安局查处当地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1日,西塞山区分局查处全市首例单位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5日,黄石港区分局会同反恐特警支队在城区查处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9日,下陆区分局对一多次“黑飞”的摄影自媒体博主依法作出全市首例没收无人机并处罚款的处罚;1月20日,阳新县公安局对一多次违规飞行的企业依法作出阳新地区首例没收无人机并处罚款的处罚。

“黑飞”通常指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未取得相应飞行资质、未在批准空域内飞行或未向空管部门报备等违规操作行为。随着无人机数量激增,“黑飞”行为对空中秩序、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无人机飞行必须严守安全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黄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的施行旨在推动无人机活动实现“合法、安全、可溯”的规范化管理。

警方提示,合规操作是安全飞行的前提。根据规定,我市无人机持有人完成实名登记后,需于7日内到户籍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备案,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备案。对于拒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及“黑飞”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黄石公安呼吁广大无人机持有人积极配合登记备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护航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欢迎市民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