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两三年的近180万元工钱,终于拿到手了!”8日,石某等人专程赶到阳新县法院浮屠街法庭,将一面锦旗送到庭长王凤华手中。
石某等人系刘某雇佣的挖机司机、器械租赁方,而刘某个人挂靠湖北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接了武阳高速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后,刘某差欠石某等人劳务费、租赁费未付。石某等人长期催讨无果。
去年底,浮屠镇政府综治办等部门协调发包工程的某路桥工程公司拨付未支付的部分工程款。但由于刘某欠款较多,相关款项层层发放后,刘某还欠石某等人近180万元劳务费、租赁费等。
今年3月份,石某等人向浮屠街法庭提交诉讼材料,并申请诉前调解。
4月25日,该法庭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石某、刘某及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刘某表示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案涉工程已完工结算,发包方有一部分工程款尚未给付,如果能收到相关工程款,这起纠纷便可迎刃而解。
接下来,浮屠街法庭通过“微”法庭、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次联系案涉工程的发包方、分包方,希望发包方及时给付部分工程款,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
考虑到该起纠纷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时间跨度长,必须尽快化解,及时兑现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法庭与镇政府积极协调,持续跟进。最终,发包方同意在6月底将部分工程款直接转账至阳新县法院账户。目前,近180万元农民工工钱已给付完毕。(记者 吴海峰 通讯员 杨李君 陈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