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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业园区项目审批改革方案施行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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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我市召开“深化工业园区一般产业类项目建设审批全流程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关于深化工业园区一般产业类项目建设审批全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核心内容。该方案于15日起正式施行,通过七大创新举措全面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工业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工业是黄石经济发展的立身之本,工业项目落地效率直接关乎高质量发展动能。立足企业实际需求,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城管委、市国动办、市气象局,聚焦工业园区一般产业类项目精准施策,推出全流程审批改革方案。

此次改革适用范围精准聚焦黄石各大核心工业园区,涵盖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西塞山工业园区、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的工业、仓储、物流等一般产业类项目,不涉及化工、危化品或者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适用项目需满足4个条件:已取得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建设单位信用状况良好并且自愿提出申请。我市将依托各园区成熟的产业基础、规范的管理体系和优质的企业信用环境,保障改革举措平稳落地。

发布会详细解读了七大核心改革举措:协同服务——建立“城区统筹、部门联动”的协同服务机制;建设方案预审——土地挂牌期间即可审查;免于施工图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工业类建设项目可以参照低风险建设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承诺即开工”——取得用地证明文件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自愿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缴费后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改为在竣工验收期间根据实际建设内容核算后缴纳;动态监管——建立“开工提醒、放线验线、定期巡查”的动态监管机制;多验合一——市资源建设部门组织人防、城管、气象、城区建设局等部门建立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同步关联不动产首次登记信息,实现“验收即办证”。

七大核心改革举措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承诺即开工”的突破性设计。新政明确,符合条件的项目取得用地证明后,可通过“告知承诺制”,同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审通过的方案无需重复审查、直接备案,彻底打破传统审批时序限制。

放权不减责,赋能不松管。在信用约束层面,我市坚持放管结合。按照“谁承诺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承诺建设的项目,依法撤销审批许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黑名单,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策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资建部门还将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模式,对免施工图审查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压实建设、设计、勘察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守工程质量安全底线。

此次新政落地后,黄石工业项目审批效率将迎来质的飞跃。以往企业从拿地到开工需4到6个月,改革后全流程时限可压缩至2个月以内。审批流程简化、缴费节点后置、政务服务升级的多重红利,既能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也构建起了高效便捷的产业服务体系。(融媒记者 王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