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省住建厅会同省文旅厅在我市举行《黄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
当天,专家组对黄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汇报,审阅了《规划》文本。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认为《规划》基础资料翔实、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评价充分、保护规划层次完整、保护内容重点突出,既达到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又具备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规划》共计十五章内容,阐述了黄石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以及规划原则、目标和保护内容,并重点就市区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城区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业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等诸多方面作出了分门别类的安排部署。按近期(至2027年)和远期(至2035年)提出了分期实施规划任务。《规划》提出,将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全时空、全要素保护及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推进工作,保护黄石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彰显黄石在古代文明、近现代及新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展现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品质。延续“山、江、湖、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及特色风貌,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城市品质提升相结合,传承黄石矿冶文化精神,建设山水文化名城。
《规划》明确,将建立市域、市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五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并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全面保护好黄石市域的各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为此,我市将建立“全生命周期式”保护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从资源普查申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审批、保护修缮审批管理、活化利用展示传承、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等各方面深化细化和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健全保护管理机制,加强资金保障,从持续完善保护类规划体系、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同、研发完善和应用数据平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数字化展示与体验等方面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并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优化完善,按程序组织实施好报批工作,并持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讲好黄石故事,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