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成效,发布9件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黄石检察机关共办理流域综合治理485件,围绕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办理案件142件,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7件10人,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4条,制发检察建议10件,追赃挽损14件2110余万元。
聚焦流域治理四大安全底线重点问题立案29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8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此外,办理民事检察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5件、行政检察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43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1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行政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7件,行政争议化解23件。
办案是基,治理是本。每一份检察建议的背后都写满了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效能的使命担当,真正实现从治罪向治理的转变。
黄石检察机关办理的柯某某等人在长江富池水域鲤鱼洲非法采砂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武汉海事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柯某某等12人连带赔偿长江生态破坏损害费用401余万元。
阳新县检察院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在七峰山建设补植复绿基地180余亩。黄石市检察院、大冶市检察院共同研发《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模型》,推送涉流域公益诉讼线索600余条,共立办案件132件,助力行政机关出台排污管理制度。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之以恒加强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力度,精准打击破坏流域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民行检查监督力度,扎实开展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切实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效能,为筑牢长江流域黄石段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记者 鲁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