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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新系统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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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10月28日起,我市已启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新系统。目前城区已有1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网签资格,可以在经纪机构门店现场提供网签服务。

“存量房合同网签”采用了统一的规范化格式合同模板,改变了以往市民进行存量房交易时合同文本不规范、多漏洞、易发合同纠纷的问题;区别了买卖双方自行成交(非居间)和由经纪机构撮合成交(居间)的两种不同交易办理方式,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合法合规收取佣金的行为;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从业人员取得网签资格和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网签工作;防止了存量房交易资金被骗取、挪用、不按约定支付等情况的发生;在签约前增设了房源查验环节,可通过网络系统对相关房屋登记信息进行检索,排除了将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况的房屋进行转让的可能性;备案后的网签合同保证了存量房交易的合法性和唯一性,杜绝“一房多卖”“阴阳合同”。

据了解,凡我市城区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存量房交易,除继承、互换等非买卖情形或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外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当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市住建局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业务的,应先申请办理网上用户开通及认证,同时配备相关网络环境和硬件设备,通过“黄石市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实现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网上用户开通及认证资格,不得办理存量房网签业务。买卖双方在委托经纪机构时,要查验经纪机构和具体承办网签的经纪从业人员是否有相关资格,查验是否登录黄石市存量房交易管理平台——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签约。同时,针对自行成交(非居间)的情况,市住建局还在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服务区B区设置了4个“网签公众服务窗口”,免费为市民提供存量房交易合同的网签服务,后期还将开发上线网签自助平台,买卖双方可在网上自行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交易双方依据网签的《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选择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签订相应协议;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的,其交易资金的缴存和划转均应通过市住建局开设的专用监管账户实施,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前,买方将购房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在完成房屋转移登记和网签合同约定事项等相关手续后,监管银行将监管资金划转给卖方。

交易双方办理完资金监管业务后,市住建局将房屋交易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用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同时,建立税务、不动产和住建部门“一窗受理”的协作模式,实现房屋交易、登记、纳税数据共享协作。(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