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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发布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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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发布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将继续守好环境质量底线,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再提升,水环境质量实现新突破。

紧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市生态环境部门将2022年主要指标设置为:全市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100%,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年度省定考核目标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实现达标,达标率100%。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要求。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医疗废物监管和处置“两个100%”。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年度省定目标任务。确保辐射放射源100%安全处置,确保核与辐射安全零事故。

今年,将重点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力争2022年实现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零的突破,省级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创建数量同比提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长江大保护“6+4”攻坚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实施《湖北省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加快推进长江排污口整治,推进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整治,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力度;推进省控跨界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力争实现连续六年全省考核优秀,对考核断面不达标的县(市、区)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污染排放2倍量替代,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和大冶湖、保安湖、网湖、三山湖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开展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面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责任,持续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分批次完成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

同时,加强生态保护监管,严防生态环境风险,配合卫健部门督促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加强富水等重点流域风险应急能力建设,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危险废物、矿山尾矿库、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监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打好排污许可“双百”攻坚战,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制定2022年黄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