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省序号1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黄石的能力素质,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广大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基层走,形成推进美丽黄石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执行《黄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自觉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3、加大宣传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讲”活动。
4、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各地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5、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各地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6、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构建“人防+技防”的人为干扰监测站点预防体系,提高预防人为干扰监测的技防能力。常态化开展站点周边环境巡查,运用通报、约谈、考核等手段,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预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黄石市委、市政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2025年,黄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30余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上进行部署安排,领导批示意见50余次。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列入《202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的重要内容,以案例式教学、干部讲坛、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形成推进美丽黄石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全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黄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县(市、区)、市直单位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不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讲”进校园、绿色快递进校园、生态文明环保宣传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矿韵传千年 转型换新颜”为主题承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湖北省主场活动。2024年以来,在各级新闻媒体、报刊发布宣传报道文章630余篇,充分展示黄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合计已向公众发布开展公众开放日33场,“四类”(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环保设施均已开展活动6次以上,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加深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消费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4、各地各部门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3个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市直部门在各自官网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5、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第三轮中央督察整改为重点,统筹推进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督办落实。集中攻坚期内,每月对第三轮中央督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实时掌握全市总体进度。持续开展现场督办,对督察反馈问题和重点信访件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交办,2024年以来,印发督办通知、提醒函30余份,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6、黄石市不断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技防+人防”的预防监测数据人为干扰体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人为风险隐患,完成全市12个国控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联网运行;全市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已全部完成,联网率100%,并建立超标数据核查工作闭环机制;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24年查办自动监控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2件,刑事立案1件;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硬件配置与软件使用、检测行为及弄虚作假情况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要求,2024年,组织机动车检测机构召开座谈会,开展法规和业务培训;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随机抽取黄石市6家车检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对8家非机动检测机构和6家车检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并制定了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城管委不断强化污水处理厂运维监管,进一步健全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规章制度,确保检测数据准确;组织城区各污水处理厂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规范水质检测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各污水处理厂水质开展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23日
联 系 人:惠靖雯
联系电话:0714-637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