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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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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省序号16)的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

加强统筹谋划,严把项目准入关口。

三、整改措施

目前黄石无磷石膏相关产业,如后续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我市将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及相关省直部门的要求,加强监管。

四、完成情况

(一)磷石膏产生企业情况:我市无磷石膏产生企业。如后续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我市将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加强综合利用和监管。

(二)磷石膏项目备案情况:我市无磷石膏项目备案。下一步,我市将对磷石膏项目备案严格把关。

(三)磷矿矿业权情况:我市未设置磷矿矿业权。在我市已探明的44种矿产资源中不包含磷矿,我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中也未设置磷矿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四)磷石膏企业产生固体废物情况:我市无生产、加工磷石膏的企业及其产生的固体废物。

(五)磷石膏产业情况:我市无磷石膏相关产业。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21日。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6507392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