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2〕10号)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11)已整改完成,并经省、市、县三级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为推进重点“两高”项目上马,将因更改统计名称而退出统计库且并不使用煤炭的企业作为煤炭替代来源,甚至在未按要求明确具体减煤措施及替代来源的情况下,提前使用黄石市“十四五”煤炭消费减指标。
二、整改措施
1.摸清煤炭不实替代情况,削减煤炭来源替代不实指标,相关行业部门积极配合协调,使用黄石市“十四五”淘汰煤耗指标,明确落实项目煤耗减量替代来源。
2.通过对现有企业进行节能技改、关停工艺落后生产线、淘汰过剩产能和园区智慧能源管理、屋顶光伏发电等方式腾挪用煤指标,保障煤耗替代指标优先用于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贡献的项目,确保煤炭消费总量不大幅增加,达到节能降碳目的。
三、整改成效
1.通过摸排核实,湖北优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绿色精密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削减煤炭来源替代不实指标为12万吨,提前使用“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指标7.9万吨,合计19.9万吨;湖北丰源钙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节能环保钙业项目下差4.96万吨,削减煤炭来源替代不实指标1.54万吨,合计6.5万吨。两个项目煤炭不实替代量共计26.4万吨。
上述煤耗不实替代量共26.4万吨,经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大力支持,会同新港园区研究后,决定从已关停的黄石中宏钢铁有限公司腾挪的剩余27.5266万吨煤耗指标中,拿出26.4万吨指标,用于上述问题中湖北优科项目(一期)及丰源钙业项目煤耗替代不实问题的整改。
2.新港园区积极优化用能结构。对已建成或已开工的项目,督察项目单位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加大节能改造力度,优化用能工艺,华新水泥、新兴管业等项目已进行技术改造,预计年可节约煤耗2万吨。目前新港园区已制定园区集中屋顶光伏方案,并建设成5.96MW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园区用能结构。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
联系人:王海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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