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2〕10号)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12)已整改完成,并经省、市级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和大冶市灵成产业园的8个“两高”项目手续不全即开工。
二、整改措施
1.对已完工的湖北翊通铸业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湖北新兴联合管业等2个项目,由属地政府落实能耗指标来源,并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审计反馈节能审查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两个文件”)精神整改,经属地节能主管部门认定,取得合法合规手续后方可实施。
2.对正在建设的杭氧、秦河等2个项目,按照政策对杭氧项目重新备案,由属地政府制定两高项目能耗指标来源方案,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精神进行整改,经属地节能主管部门认定,依法取得合规手续后继续推进,并确保投产前能耗指标落实到位。对丰源钙业项目,严格按照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批复要求,开展日常监管。
3.对实际并未开工的大冶志联锻造精炼、大冶佳康安年产6万吨铸件,以及正在推进的鹏程非普通级碳酸钙粉(非金属)材料深加工等3个项目,坚决下马不再实施。
三、整改成效
上述8个项目分别为湖北翊通铸业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项目、湖北新兴联合管业项目、杭氧项目、秦河新材料项目和丰源钙业项目、大冶志联锻造精炼项目、大冶佳康安年产6万吨铸件项目、鹏程酸钙粉(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项目。
1.湖北翊通铸业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湖北新兴联合管业2个项目在我市大冶辖区范围内。大冶市发改局将上级分解到该市的5万吨标准煤能耗总量指标用于项目能耗来源,并按照省发改委2021年8月《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未批先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要求,对上述项目能效水平、采取的节能措施等进行了评估,认定该项目能效水平先进合理、节能措施可行。2021年12月,大冶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问题整改合规情况进行了验收,并经大冶市发改局、经信局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等部门签字认可。2021年12月15日经大冶市政府七届6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该项目恢复了施工或生产,大冶市发改局也向企业下发了整改完成后的复工复产通知。
2.杭氧项目于2020年10月在新港园区经发局备案,园区当时因政策理解偏差认为该项目不在化工园区,于2021年7月取消其备案证,但该项目仍在建设。环保督察发现后,该园区经发局在2021年9月30日下发通知责令停止建设。之后该园区经发局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认定该项目为阳新弘盛40万吨阴极铜生产线的配套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在2021年10月1日进行了重新备案。
同时,新港园区经发局针对杭氧、秦河2个项目,均按照省发改委2021年8月《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未批先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要求,对上述项目能效水平、采取的节能措施等进行了评估,且将上级分解到该园区的9万吨标准煤能耗总量指标用于项目能耗来源。评估后,该园区认定上述项目能效水平先进合理、节能措施可行,于2021年12月第34次党工委会议讨论同意后,恢复了施工或生产,园区经发局也向企业下发了整改完成后的复工复产通知。
另外,根据《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审计反馈节能审查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丰源钙业项目在当年主体工程尚未开工、主要设备尚未订购,符合按程序报送至省发改委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在取得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后,我市多次赴项目现场进行督察,要求该企业不断提升能效水平,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控制能耗总量。
3.大冶志联锻造精炼、大冶佳康安年产6万吨铸件2个项目在大冶市辖区内,大冶市发改局撤销了2个项目备案证,不再实施。鹏程非普通级碳酸钙粉(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项目在新港园区境内,新港园区经发局撤销了该项目备案证,不再实施。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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