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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发改委环资科    时间: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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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2〕10号)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15)已整改完成,并经省、市、县三级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冶市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19年3月开工,2021年7月违规投产,违规建设2年多未得到制止。

二、整改措施

1.立即依法对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下达《停工停产整改通知》,指导企业按要求整改。

2.立即对该企业年产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进行封存,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取得合法合规手续。

3.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大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同时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未经节能审查的项目“违规抢跑”。

三、整改成效

1.9月30日市发改局立即依法对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下达《停工停产整改通知》,派出工作人员会同属地政府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企业停止生产。

2.灵乡镇政府立即对该企业年产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进行封存,加强日常整改督导。市供电部门在企业整改期间对企业实施停止生产供电管理确保该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大冶市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未批先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要求,对上述项目能效水平、采取的节能措施等进行了评估,认定该项目能效水平先进合理、节能措施可行。2021年12月,大冶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问题整改合规情况进行了验收,并经大冶市发改局、经信局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等部门签字认可。2021年12月15日经大冶市政府七届6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该项目恢复了生产,大冶市发改局也向企业下发了整改完成后的复工复产通知。

3.严格大冶市节能审查制度,将节能评估工作从“中介超市”中单列出来,再次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不适用“先建后验”,2021年10月6日,大冶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节能审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能耗“双控”管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了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未经节能审查项目、违规抢跑。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大冶市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

联系人:刘妍、胡雪雕

联系电话:871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