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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实施(试行)办法

一、领导接待日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一般来电、来信、来访问题当场解决,疑难问题要根据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内解决。

二、对接待日受理的来电、来信、来访件,接待领导应参与信访件的研究和处理。遇到难件、要件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进行研究处理。

三、每周安排一天为领导接待日,具体时间见日程安排表,必要时可约访。

四、当班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应提前两天与热线办公室打招呼,由热线办公室调整值班人员,每个接待日必须保证有一位领导负责接待。

五、接待程序:

当日来电、来信、来访者由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办公室负责分类登记,根据事情性质决定是否向值班领导汇报,属热线办公室能够解决的,就由热线办公室解决,确需值班领导出面才能解决的,应向值班领导汇报后,由值班领导接待处理。热线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接待记录,并根据领导意见督促来电来信来访问题的落实和处理。
时间:07-10-01 来源:SRC-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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