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老龄工作 服务老年群体
市老龄办再获“湖北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作出《关于表彰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武汉市、黄石市老龄办等十个单位“湖北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市老龄工作呈现出“以党政主导为依靠,老龄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始终;以健全机构为基础,大老龄工作格局的建立逐步推进;以开拓创新为要求,创新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的可喜局面,制定实施了黄石市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年法》和《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优待服务的规定》得到贯彻落实,老龄工作领导力量和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继续加强,老龄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增加,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不断推进,养老、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范围从城市向农村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建设步伐日益加快,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老年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发展。我市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在全省推广,老年维权工作做法在全省交流,老年社团组织开展的老年学研究在全省占有一席之地。市老龄办在发挥好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三大作用的同时,通过与老龄委成员单位联合举办大型活动,加强敬老宣传,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黄石市纪念《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文艺汇演”、“黄石市老年人集体婚礼”等活动深受老年人欢迎和社会赞誉,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市老龄办这次在全省受到表彰,是继2004年、2006年分别荣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以后,最近五年中第三次获得殊荣。
省人事厅、省老龄办还对全省20名老龄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市老龄办余雷、下陆区老龄办罗仁同时被授予 “湖北省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