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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权益黄石出台新规:新办福利企业6个月内应办养老保险

黄石电台消息 记者晓丰报道:新办福利企业从认定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记者9月9日从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获悉,为了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在对福利企业加强管理方面已有新规。



据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陈毓波介绍,经市民政、国税、地税三部门协商,黄石作出了新规定:黄石的福利企业要按照职工总人数39%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并保证残疾职工的上岗率,支付与残疾职工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劳动报酬;因残疾人劳动就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凡已在企业就业的残疾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出变动;新办福利企业从认定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对农村进城就业的残疾职工,在企业连续领取3个月以上的应按以上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



据悉,截止目前,黄石地区有福利企业104家,安置残疾人近1600人。
时间:07-10-01 来源:SRC-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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