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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房屋安全鉴定

项目名称  受理房屋安全鉴定
法律(或政策)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
是否收费  收 费
收费标准  0.8-1.8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条款)  鄂价房改[2001]162号
申报材料  有关房屋民事权利证书或法律文书
承诺时限  7天,特殊复杂1个月
服务程序  受理申请-现场查勘-检测验算-制作鉴定文书
 
审批机构 市房产局
时间:07-10-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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