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概况
今日黄石
公众参与
百件实事
政务公开
市 民
企 业
投 资
旅 游
三 农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民频道
>
市民办事
>
事项
>
住房
>
办事指南
受理房屋安全鉴定
项目名称
受理房屋安全鉴定
法律(或政策)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
是否收费
收 费
收费标准
0.8-1.8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条款)
鄂价房改[2001]162号
申报材料
有关房屋民事权利证书或法律文书
承诺时限
7天,特殊复杂1个月
服务程序
受理申请-现场查勘-检测验算-制作鉴定文书
审批机构
市房产局
时间:
07-10-04
来源: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旧版回顾
黄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黄石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设计维护 鄂ICP备05026187号
Copyright huangshi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辨率 1024×768,IE6.0 TEL:0714-635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