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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6年8月22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十五”以来,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市进一步加快了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全面推进了黄石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但是,我市的职业教育仍存在社会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师资力量较弱、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与我市经济发展对接度不高等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教育,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作用,明确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优化人才结构,培养高素质劳动者,是我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增强城市竞争力、构建和谐黄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就业、发展现代产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特别是把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确立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职业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优化结构,适应市场,注重质量,内涵发展”的基本方针,向市场化、规模化、优质化方向发展。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

  (三)明确“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在“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具有黄石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到2010年,省机械工业学校、市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规模都要达到或超过5000人,在校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要达到6所,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在合理规划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建设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2-3所中等职业学校。阳新县、大冶市要重点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将其建设放到与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建成2个辐射周边区域的实训基地、5个辐射全市的实训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上。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6万人以上,城镇在岗职工培训8万人次,失业人员培训4万人次,农村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95%以上接受职业培训。经过五年努力,使我市职业教育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突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综合实力

  (一)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各级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做好各类培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社区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乡镇依托农村职业高中、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教兴农”示范基地及其他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二)加强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积极参与省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3-5所高水平的示范性职业学校,确保2所以上的学校进入全国一流行列。提升示范性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三)加强专业建设。职业学校要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加快对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专门人才的培养,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适应性。结合我市产业特点,重点开发和建设机械模具、数控、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工民建、护理、纺织服装、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专业,打造黄石职业教育品牌。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市、县(市)财政要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和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各职业学校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教师的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优秀教师到高校进修培训或学习,鼓励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提高学历层次。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形成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格局

  (一)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体制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提高办学质量。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参与公办职业学校运作,使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在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和灵活的运行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创建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利用企业良好的生产实践条件,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实现校企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二)深化公办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与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公办职业学校负责人选拔任命方式,逐步改变单一的委任制,积极推行竞聘、考聘、选聘等任用方式;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与岗位,实行灵活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推动学校教职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职业学校新进人员应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事代理。改变按在编人数直接拨付工资的办法,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企业联合举办职业学校,或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鼓励企业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积极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工作,为职业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出谋献策。企业应积极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四)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工作。企业要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制定和落实职工全员培训计划,对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对一线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所有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从事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和民办技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权利,在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招生、评先奖优等方面享受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待遇,在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及项目安排等方面与公办职业学校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建立信用等级评估制度,防范风险。

  四、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一)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大冶市、阳新县要发挥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省“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好本地职教资源,按照我市职教资源重组的先进经验,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一所办学条件较好,设施、设备条件基本配套的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二)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的结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技能就业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中的主力军作用,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学校可采取订单培训、贷款培训、就近培训、就地转移等模式,吸引农民积极参与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帮助农民工提高职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四)开展城市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对口支援。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条件好的城市职业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农村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要扩大对农村的招生。

  五、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推进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职业学校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等工作。

  (二)加强实践教学。职业学校要强化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学生的操作能力、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的培养。职业学校要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要有足够的场地和设备让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并不断更新实训设备。要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建设一批可共享的实验和训练基地。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

  (三)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取得学历证书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直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教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高等职业学校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经考核合格,可同时取得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

  (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坚持育人为本,始终把德育放在首位,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以“八荣八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要充分体现时代感,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德育课教学要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加强职业学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增加经费投入,保障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并逐年增加。大冶市、阳新县人民政府也要相应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示范学校、实训基地、骨干专业、农村职成校建设及贫困生资助等。市、县两级教育费附加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用于职业教育。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二)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方面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从年人均0.30元提高到0.50元,由县级人民政府筹措和统筹安排。安排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移民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时,应安排一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建设经费;对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的安置费可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其接受职业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监督,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对不按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三)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财政部门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5%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并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四)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各地职业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下实行专账核算,资金直达项目和学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职业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各级财政要全额返还,有关部门不得用其冲抵正常拨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截留、调拨或划转。严禁向职业学校乱收费。按照事业单位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的总体原则,逐步改革公办职业学校拨款方式,建立以学校在校生数和生均培养成本为主要指标的新型财政拨款机制。建立职业教育经费财务年度审计及公示制度。

  七、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营造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好氛围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级政府应把职业教育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服务方向、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基本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政府扶贫办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督导检查制度。要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普职比例严重失调的县(市)一律不得评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市)”。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制订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支撑体系作用,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和职业学校改革发展服务。

  (三)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四)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就业奖励机制。深化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统筹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积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的通报制度,对高中阶段普职比例协调的地区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完成好的职业学校实行奖励。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和毕业生就业机构要为职业学校毕业生求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人事代理提供优质服务,职业学校要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健全就业网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改进和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学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到本地中小企业、农村就业。要把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就业质量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指标,对就业质量好、就业率高的职业学校给予奖励。

  (五)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时间:07-1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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