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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举办文物展出的申办

项目编号

6

办理(主管)机构

武汉市文化局

办理地址

武汉市汉口友益街16号

联系电话

(027) 8283212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官方或民间机构、团体、个人(户口关系在武汉市的)

审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全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厅字[1993]30号)

申办应提交材料

1、   境外邀请函

2、   合同或协议书、意向书

3、   申办单位意见的请示或报告

4、   展品目录

5、   展品照片或复印件、画册

6、   人员名单

7、   保险单据

8、   若有偿展出,展品销售,需提供展品的价格、保险金额、付酬标准及违约或损坏索赔等

根据国家文物局规定,文物展出项目申报至少需提前一年时间

(以上申办材料需一式3份)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办理流程

一、  受理

申办人员提交完整的申办材料,由市文化局外联处初审并拟文。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制文

经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制文上报省文化主管部门。

时限:3个工作日

1、   报批

通知申办人将市文化主管部门文件连同原申办材料一式6份送省文化厅。

     

时间:07-10-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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