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4 月3日,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暨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就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系统执行力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行政机关迅速开展政府执行力建设大讨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执行力大讨论、切实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重大意义
执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也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政府的执行力、政府的效能、政府的作风、政府的廉洁,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切实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黄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此次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建设及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围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突出重点,在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执行力大讨论,在各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文明教育活动,这是针对当前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当前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极端危害性,深刻认识当前迅速开展政府执行力建设大讨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对政府工作和各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迅速深入、扎实开展好政府执行力建设大讨论。
二、密切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执行力大讨论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服务、法治、责任、效能、廉洁”政府,坚持不懈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改进政风行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新形势、新一届政府所面临的任务相比,与基层和群众对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责任淡薄、激情缺失,干事创业精神不足;二是作风漂浮,效率低下,执行不力,落实不够;三是自律不严,本位主义问题突出,衙门习气严重;四是执法违法,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
按照省、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开展加强政府执行力大讨论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重点解决当前影响政府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解放思想上有新突破、在转变职能上有新举措、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制度创新上有新进展,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政府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政府应对新形势、适应新变化、顺应新发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当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密切结合自身实际,集中一段时间,高质量开展好学习讨论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以机关集中组织为主体,迅速组织学习。各级行政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好“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学习讨论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建设及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李鸿忠省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同时,要结合学习市“两会”和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全会精神,密切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对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与反思,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各类问题进行自查剖析。要做好学习讨论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大集中、分小组、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讨论。
(二)以正面教育为主,努力解决思想问题。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首先要努力解决思想问题。一是要努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引导干部讲激情、比创业;二是要努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不优的问题,引导干部讲服务、比贡献;三是要努力解决纪律松弛、本位主义严重、效率低下的问题,引导干部讲执行、比效率;四是要努力解决廉政意识不强、权力运行缺乏有力监督的问题,引导干部讲清正、比形象。
(三)以促进整改为目的,深入查摆问题。一要查政务值守,保反应敏捷;二要查执行落实,保政令畅通;三要查工作作风,保纪律严明;四要查工作效率,保办事高效;五要查大局观念,保协调运转;六要查服务质量,保基层和群众满意。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学习讨论活动,决定将今年四月份确定为全市行政机关学习讨论月,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由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学习讨论活动的具体组织、检查督办。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学习讨论一定要做到真学真议,查摆问题一定要做到真查真摆,以达到真整真改的目的。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亲历亲为,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全员参加、主动剖析,使大讨论活动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目的。在充分组织好学习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机关要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保障措施,于2008年4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