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四年来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增添发展后劲。全市争取、实施省、部级国土资源项目1.9124亿元。其中: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环境及灾害治理、矿产资源勘查等4大类32个项目,争取到国家资金7424万元;部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个,争取到国家资金1.17亿元,促进了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是服务项目建设,保障用地供应。积极服务项目建设,报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各类新增建设用地341宗(批次),批准用地面积26668亩,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199个,新增耕地指标20235亩,为我市节省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成本2.3亿元。积极服务企业改制,完成冶钢、黄石矿务局等48家改制企业土地资产有偿化处置工作,处置土地面积7207亩,土地资产总值8.1亿元,确保了我市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促进新农村建设。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了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80块,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40.8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3.24%。推进高产农田建设,全市共申报、实施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2个,项目规模13.38万亩,新增耕地12948亩,项目资金19998万元。其中:竣工验收大冶金牛畈等3个项目,项目规模2.1万亩,新增耕地6602亩,投资额3176万元;正在实施大冶市桃花港等5个项目,项目规模4.99万亩,新增耕地4124亩,投资额6477万元;申报待批阳新县军垦农场等4个项目(已批1个),项目规模6.29万亩,可新增耕地2222亩,预计投资10345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实施土地收储,促进城市建设。全面推行城市土地收储经营机制,市级筹集资金5.7亿元,实物收储91宗,面积4840亩,总价值约22亿元。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现土地收益37.18亿元,收取土地出让金14.61亿元,其中拍卖挂牌出让土地136宗,面积3327亩,总成交价15.55亿元,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筹集了资金。
五是严格土地执法,规范用地行为。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清查各类开发区(园区)14个,撤销各县(市)、区自行设立的10个工业园。报请省政府批准,保留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冶市灵成工业园、阳新县富池工业园等4个开发区(园区),核减开发区用地规模1878.23公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4件,追缴案件土地出让金245万元,收回闲置土地7宗、面积9.43公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24497.5平方米,治理整顿工作通过了省政府、国务院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开展被征地农民补偿费清欠工作,清查农民补偿建设项目313个,涉及补偿资金2901.33万元,清欠到位补偿资金1078.53万元,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执法专项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活动,立案查处土地案件51起,结案46起,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100%和91%,其中市级公开查处和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7起,处理12人,罚没款230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420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万多平方米。
六是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促进矿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矿业权457宗,收取矿业权价款3523万元。试行矿产地收购储备制度,收购矿产地4宗,出让变现1宗,收取矿业权价款35万元,实现了矿业权收储零突破。积极推行矿产资源储量与补偿费征收挂钩试点工作,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入库4200万元,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权益。
七是加大整顿和规范力度,促进矿产开发秩序根本好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相继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勘查秩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结合矿山年检、矿山大清查,清理采矿许可证565家,查处无证采矿183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75家,责令停产整顿119家,调处矿界纠纷60家,注销采矿许可证44家,依法炸封井口107个,行政拘留22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全市矿山总数由565家减少到498家,取得专项综合整治的战果。
八是加强地质勘查,实施接替资源找矿。全市颁发省级以上探矿许可证100个,其中申报并实施国家和省级矿产勘查项目13个,项目总资金5026万元。大冶铁矿危机矿山找矿项目取得新突破,新增铁矿2050万吨、铜9.17万吨、金3.43吨、银55.62吨、钴4310吨,资源储量潜在价值107.33亿元,可延长矿山寿命15年以上,国土资源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危机矿山找矿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了我市找矿经验。
九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争取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5个部级项目资金1263万元,完成黄荆山北麓6个采石场治理工作。筹集资金600多万元,完成市城区曹家湾滑坡等20多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制度,已有376个矿山签订缴存承诺书,缴存资金1500多万元,缴存面75.5%。以大冶铁矿露采坑、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题的黄石国家矿山公园,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首批28家国家矿山公园之一,并争取建设资金1100万元,2007年4月开园接客,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示范园。
十是夯实业务基础,提供人才支撑。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48个行政村,占全市97.5%。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部级试点工作。完成城镇住房土地登记发证1.5万宗。完成了大冶市、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城区国土资源干部上收市级垂直管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依法行政工作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先进单位,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四五普法、国土资源科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先进单位,档案管理晋升省特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局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2007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一是修改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争取省厅同意备案,报经市政府批准,调整修改新下陆街办、河口镇、东岳街办、金山店镇、灵乡镇、兴国镇、韦源口镇等9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建设用地预留区6000多亩,满足黄金山新区基础设施、大棋路、棋盘洲码头等20多个项目规划用地需求。
二是及时报批建设用地项目。在国家紧缩土地调控政策的情况下,争取省厅下达年度用地计划5670亩,追加计划600亩。全市组织上报用地项目55个、申报面积6700多亩,目前已批回43个项目,批准面积3769亩。
三是妥善处理工业项目遗留用地问题。按照“6月30日前工业项目遗留用地可办理协议出让供地手续,6月30日之后实行招拍挂出让”的规定,督促下陆区、开发区等地加快历史遗留工业用地处理步伐,清理工业遗留项目40个,面积1513亩,并按规定完善了供地手续。
四是确保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向省厅申报备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0个,新增耕地3354亩,其中,已验收28个,新增耕地“占一补一”指标2029亩。截止目前,全市新增耕地“占一补一”指标累计15107亩,可为我市节省项目用地报批成本1.7亿元。
(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掀起高产农田建设热潮
一是初步建立市县两级耕地保护考核体系。市政府印发《黄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将耕地保护等指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实行一年一考核;大冶市政府与各乡镇、街办签订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纳入考核内容;阳新县印发《阳新县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建立县镇两级耕地保护考核体系;黄石港区与江北农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缴纳保证金2000元;下陆区与各街办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西塞山区组织对全区基本农田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推进高产农田建设。申报、实施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2个,项目规模13.38万亩,新增耕地12948亩,项目资金19998万元。其中:竣工验收大冶金牛畈等3个项目,项目规模2.1万亩,新增耕地6602亩,投资额3176万元;正在实施大冶市桃花港等5个项目,项目规模4.99万亩,新增耕地4124亩,投资额6477万元;申报待批阳新县军垦农场等4个项目(已批1个),项目规模6.29万亩,可新增耕地2222亩,预计投资10345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国土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优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市级供地98宗,面积2364亩,实现土地收益5.28亿元。其中:出让供地81宗,面积1843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率78%。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以拍卖为主的招拍挂出让制度,市城区拍卖挂牌出让土地23宗,面积522亩,总成交价2.53亿元。其中,磁湖南岸一期80亩土地拍卖成交价5200万元,创下储备土地拍卖65万元/亩的佳绩。
二是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挂牌出让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1宗,面积136亩,由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1540万元,每亩均价11.3万元;拍卖出让黄石市第三橡胶厂破产企业工业用地1宗,面积60亩,由黄石市油脂公司竞得,成交价1373万元,每亩均价22.9万元。
三是规范土地中介行为。全面推行拍卖估价中介机构公开招标、资格审查入围、摇号确定中标人制度。公开组织15次摇号,确定20宗招拍挂出让土地项目承办的拍卖估价中介机构,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信息。规范土地估价备案制度,对95份土地估价备案报告提出修改意见30份、退件10份,优化了土地市场环境。
四是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试行矿产地收购储备,指导收购阳新县韩家山地区铜矿普查等探矿权2宗,收取矿业权价款849.6万元。推行矿产资源储量与补偿费征收挂钩试点工作,征缴补偿费入库1110万元。
(四)治乱与治本并举,探索矿政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采取集中检查、突击抽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对大冶市铜绿山、龙角山、陈贵刘家畈、金山店、还地桥和阳新县白沙、洋港、龙港等重点危险矿区进行治理整顿,炸封非法采矿点96处,没收矿土1220吨,拘留12人。并督促阳新县对洋港矿区非法采煤点、《火凤凰》刊登的“小煤矿占良田,农民有地不能种”等2起省厅督办件进行调查处理,炸封非法采煤点18家。
二是加强矿山年检工作。组织专班40多人,历时两个月,对全市498家矿山进行年检,现场年检率100%,发现各类问题矿山429家(包括未分台阶生产),及时向各县(市)区通报矿山年检发现的问题。目前,已纠正越权发证15家,更正划定矿区10家,依法查处违法采矿24家。
三是维护铜绿山古矿冶遗址安全。为落实省委俞书记、罗省长关于查清铜绿山古矿冶遗址地面沉降原因的批示,我们抽调专班清查古矿冶遗址2公里范围内矿山15家,其中,发现三友公司、泉塘矿、青山柯矿等3家无证矿山存在偷采行为,喻家山矿1家有证矿山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责令距遗址500米范围内的铜绿山矿露采、三友公司、泉塘矿、青山柯矿、喻家山矿等5家矿山一律停止开采,依法查处喻家山矿越界开采行为。目前,正在全面调查古矿遗址沉降原因,并督促铜绿山矿充填井下采空区,加固露采场边坡。
四是加强地质勘查管理。全面检查全市100家探矿权施工情况,发现阳新县白沙镇坪湖林铁矿地质普查、大冶市金山店镇坳背山铁矿地质勘查等20个项目存在圈而不探、越界勘探、擅自改变勘探方式等违法行为,并责令进行整改。
五是加强矿山整合。以铜、铁、金、煤、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等6大矿种为整合重点,要求到2008年矿山总数减少20%。目前,初步完成黄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已整合关闭煤矿16家、非煤矿山8家。
六是强化矿政治本措施。推行矿界界碑定点制度,督促市城区26家矿山埋设了界桩;制定矿产督察员工作方案,组织13名国家、省、市级矿产督察员现场督察矿山12家,纠正违规开采行为8起;加强地质测量中介机构监管,年检7家地质测量单位资质,并建议省厅降低其中2家资质等级。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制度,核实备案省级发证矿山“三率”指标160家,基本查清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五)切实加强地质管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一是争取地质勘查项目资金。及时申报中央和省级地质勘查专项基金项目3个,其中大冶金牛火山岩区排头柯—袁大铜铅锌矿普查项目、阳新县潘桥铜矿预查项目获中央和省级资金338万元,可部分缓解我市矿产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
二是完成黄石地震台网建设。组织实施黄石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设备已安装完毕。完成黄石地震信息节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防震预报能力。目前,正在争取省级将大冶、阳新地震信息中心纳入“十一五”国家地震安全工程项目。
三是及时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印发了《黄石市地质灾害年度预案》,并与各县(市)区签订防治目标责任书,已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建档建库工作。汛期期间,下发《紧急通知》2个,并组织专班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7起,由于防治措施得当,无人员伤亡。
四是推行矿山环境备用金缴存制度。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备用金缴存制度,有367家矿山签订缴存承诺书,缴存760万元,年度缴存面75%。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缴存备用金1500万元,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筹集了资金。
五是促成黄石国家矿山公园率先开园。督促大冶铁矿加快“亚洲第一天坑”、“亚洲第一大矿山复垦基地”、“毛主席视察铁矿”等为主题的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主园区建设进度,4月中旬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揭牌开园,是同批次全国27家国家矿山公园中授牌开园的首家公园,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示范园。
(六)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一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全系统组织72个作业组、183名调绘队员,用近两年时间,调查单位38个,调查单元(村、场)818个,清绘图幅241幅,调绘图斑11.2万个,填写外业记录手簿811本,签订权属协议书769本,完成调绘面积4583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初步成果已报市政府待确认,待省部级验收,初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
二是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城区共完成城镇住房登记4510户,日常变更登记159宗,抵押登记28宗,注销登记24宗,查封和解封登记19宗,调处土地权属纠纷5件,调处率100%。改进服务方式,对全市29家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共清理524宗,用地面积672亩,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涉及15905家住户,本着尊重历史、维护权益、确保稳定的原则,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受到市委王书记批示肯定。
三是盘活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积极做好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依法对冶钢集团、晶津集团等15宗改制企业土地资产进行处置,面积385亩,土地资产总值7792万元,确保企业职工妥善安置。
四是实施统一征地工作。组织实施鄂东长江公路大桥统一征地项目21个,面积1500多亩,发布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53个,发放土地补偿费1200多万元,确保被征地农民妥善安置。
(七)坚持严格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一是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今年,黄石市是国土资源部确定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90个城市之一。我们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重点检查了下陆区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检查核实新增建设用地3宗,面积144.3亩,并及时将核查结果上报省厅。
二是清查历史遗留违法用地。我们以国务院28号文件为界限,对未批先用、边报边用、非法批地、违反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清查涉嫌违法用地线索105宗,动态巡查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23起,依法查处和调查取证涉嫌违法行为22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起,收缴罚没款10万余元,追缴土地出让金109万元,
三是推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要求,我们在全市推行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大冶市保安镇、阳新县洋港、龙港、白沙镇、西塞山区河口镇、黄石港区配备村级(社区)国土资源协管员166名,如大冶市保安镇村级协管员由政府聘用,国土所业务指导,每年每人发放工作补贴1200元,实现了执法监察“岗哨”的前移。
(八)创建“五型”机关,构建文明和谐机关
一是构建和谐文明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22家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其中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11个。黄石市局、大冶市局、阳新县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西塞山分局、下陆区分局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47%的基层国土所被授予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
二是确定“七个决不让”创建目标。局党组针对当前国土资源队伍现状,将“七个决不让”(即:决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决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出现、决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发生、决不让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决不让推诿作风在我这里滋生、决不让错误档案在我这里形成、决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冷落)作为“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创建目标,并制作成警示牌,摆放在每个办公室作为干部职工的座右铭。
三是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改革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将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下属各大队下放各城区分局管理。经市编委批准,实行城区乡镇国土所人财物垂直管理,明确西塞山区河口镇、西塞山街办国土所人员编制4名,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队更名为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在全市科级干部培训班上普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教育,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利用市政府“每月一课”举办土地管理与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在全系统举办《物权法》等6期培训班,培训500余人次,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专以上学历普及率70%以上。
四是开展工作调查、职责讨论、政策研究创新实践活动。坚持堵塞漏洞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从档案清理入手,清理整理归档2780卷,纠正不合格档案189份;从清理职能入手,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工作职责;从政策研究入手,明确23个课题调研责任单位和承担人,在对各部门涉及疑难业务及边缘化政策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26项政策研究专题,集中组织研讨。
五是推行“零距离”服务。严格执行窗口办文制度,受理业务公文2898件,办结率95%,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改进报批方式,组建网上电子报批平台,上报建设用地和采矿权电子报件27宗。推行网上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改版后的黄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被授予全市十佳示范网站、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网站。推广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服务,录入登记资料4126宗,为社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搭建联系群众的桥梁,“6·25”期间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国土资源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运用市委“民情快车”平台接收市民短信23件,回复率100%,群众抽查满意率80%。
存在的问题及矛盾主要表现为:一是占用耕地多,后备资源少。全市因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以年均8千亩的速度递增,增幅达60%左右,人均耕地减至0.639亩,仅占全国、全省人均耕地35.5%和53.2%,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锐减。未批先用、乱占滥用等现象在少数地方时有发生。二是矿山数量多,规模开采少。全市各类矿山达498家,年采矿石量2400多万吨。其中,个体小型矿山就占80%,采富弃贫、大矿小开浪费的资源是年采量的两倍。一些地方和个人受利益驱动,乱采滥挖、以探代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的现象有所反弹。由于资源枯竭,一批国有大中型矿山相继关停,一批矿山年采矿石量降至两成。三是地质灾害隐患多,地质环境治理少。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281个,威胁着约5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11亿元,仅靠地方财政资金治理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实属杯水车薪。
三、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与思路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和谐发展的要求,以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为核心,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黄金山工业区建设用地为重点,充分发挥参与宏观调控和服务经济建设两大作用,突出抓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工作,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是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全市耕地保有量达到10.69万公顷(160.35万亩),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9.37万公顷(140.55万亩),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达到2160公顷(3.24万亩)。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3个百分点,矿产资源消费性系数降至1以下,矿山总数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左右。
二是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600公顷(5.4万亩),其中占用耕地2160公顷(3.24万亩)。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90平方公里。服务我市新农村建设,申报并实施基本农田整理面积面积5333公顷(8万亩)。铜、铁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取得重大突破,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取得重大成果。
三是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安置机制,完成农民集体土地产权界定。减震防灾的监测、预防和应急三大体系基本形成。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高,地质灾害隐患重点监测区人员伤亡减少50%以上,经济损失减少20%以上。矿山环境得到改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和签约面分别达到80%和100%,矿山土地复垦绿化率达到56%,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复垦绿化率达到24%。
四是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公开、便民的现代行政程序全面建立,政务公开、窗口办文、业务会审、过错追究等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