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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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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向出席今天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关心环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由我来发布2022年全市1-7月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及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今年1-7月,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向好趋势。截止7月31日,我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3.0%;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6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6.2%;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23微克每立方米和1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3.3%和21.4%;一氧化碳浓度为1.2毫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4.3%;臭氧浓度为16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9.5%;累计优良天数为17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1%,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3.85,同比下降6.6%。除臭氧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外其他空气质量指标均有所下降。

采取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出台了《黄石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各单位职责;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考核每月通报机制,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数据值守应对方案,科学研判,每日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发布每日管控措施和管控重点、预测3-5天的空气质量形势。二是加强联动。建立大气污染过程复盘会商机制,提高全市大气污染应对能力,通过联动工作机制,多角度、多渠道、系统性推进解决大气环境质量问题,推进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三是技术帮扶。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管控“一市一策”技术服务,推进“科技治气”,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及时启动臭氧污染临时应急管控,制定和优化臭氧污染应急防控“一区一策”,降低污染影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帮扶,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四是开展试点。在大冶市开展汽修行业钣喷中心“绿岛”项目试点,推进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在黄石港区中石油枫树坳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试点,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目前大冶市汽修钣喷中心已开工实施,中石油枫树坳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正在试运行中。

目前,臭氧污染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现象,我市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减排。不断完善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和氮氧化物企业重点管控名单,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大户,量身定制减排方案。推动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车错峰作业等。二是开展移动源、汽修、餐饮、面源专项管控。加大柴油货车的抽检抽测,严控不达标车辆和机械进入城区作业。做好汽修行业原辅料存储、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等涉挥发性有机物环节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行动,加大站点周边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开展面源污染管控,尤其是应急管控期间的沥青铺路和道路划线等问题。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7月,我市考核断面水质总体良好,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纳入国家考核的长江风波港、长江中官铺(上巢村)、富水富池闸、大冶湖大冶湖闸、高桥河港口桥等5个国控考核断面都稳定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达到年度考核要求。6个省控考核断面中,王英水库库心断面为Ⅰ类,富水十里湖断面为Ⅱ类,大冶湖磊山湖心、三山湖大冶湖心为Ⅲ类,保安湖湖心、网湖湖心为Ⅳ类。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81.8%,与去年同期持平。黄石不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5个,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2个,全部达到Ⅱ类,达标率为100%。全市1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

今年来,我市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加强流域治理联防联控,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推进长江和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朔源治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湖泊水生态修复力度,实施一批湖泊水环境治理项目,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三、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

今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优质项目建设,把好环评准入关。对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建立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将2022年黄石市纳入省级重点的项目实施清单服务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定期调度,跟踪指导。截止7月底,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计196个,总投资约2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亿元。二是深化环评放管服。制定出台了《黄石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试行)》、《黄石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服务水平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黄石市小微企业打捆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三项制度。自四月份各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经实施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15项,约累计减少技术审查时间75个工作日;对23个项目环评进行了打分,通报编制单位评定排名;有序推进阳新县制鞋等行业的打捆环评,预计3季度打捆落地。三是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制定发布了《2022年黄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黄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试行)》等制度,采取实施正面清单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信用关爱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今年以来,对执法正面清单内的企业,通过自动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291次,发现问题5个,已整改5个;通过投诉举报、专项行动、上级交办等现场执法方式,检查114次,指导帮扶59次;按照不予处罚清单,共对7家企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