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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通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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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涛

(2020年7月2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着力构建人民满意的市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律师478人,公证员14人,司法鉴定人77人,仲裁员132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50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149人,人民调解员3842人。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1285次,完成司法鉴定业务2113件,办理公证2826件,受理仲裁案件30件,共调解各类纠纷2243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扩大各类法律服务平台覆盖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自2018年底黄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来,黄石市司法局以“一体化、智能化”为目标,在更高水平上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了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委员会、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级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服务人员已入驻全市各级“三大平台”,目前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一是实体平台覆盖更广阔。在全市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街道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的基础上,我们还在市人社部门、市磁湖汇“众创空间”及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单位均设置了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同时我们还对全市所有村(社区)派驻了村(居)法律顾问,进一步扩大实体平台覆盖面。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已达到15000余次。

二是热线平台服务更贴心。为了便于群众能在任何时间打电话咨询法律难题,我们在去年11月底就升级了我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并成功与省司法厅指挥中心联网,每天指派2名优秀律师负责进行热线解答,升级后的热线能为群众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2019年以来,我市已通过“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为群众解答3600余次。

三是网络平台沟通更便捷。我市已成功对接中国法网、湖北法网,群众只要浏览我市司法局官网就能查询到全国各地法律服务信息,同时只要关注了“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和“黄石法律援助”官方微博,也能随时享受到后台值班律师的在线咨询、在线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截至目前,“双微平台”已拥有“粉丝”4万余名,已发送法律知识2万余条,已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4万余次。

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4月底,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司法局开辟了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围绕多渠道法治宣传、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加大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减免缓力度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多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加大防疫法律知识宣传力度。今年初,疫情发生后,我们就利用《黄石日报》“普法之窗”栏目,整版刊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知识。全市各地在市普法办的统筹指导下,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及手持喇叭、“村村响”广播、标语横幅、印刷品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仅今年1-4月,全市各地各单位发放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报纸、手册、折页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共计25万余份,市县各级融媒体中心,运用“黄石发布”等各级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近3000条,阅读量超3200万余人次,创历史新高,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再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疫情期间,群众只要是涉疫劳务纠纷而申请法律援助的,或者是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等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我们还全面推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度,生活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当事人只用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证明其经济困难状况,无需再一次跑到相关部门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来进行申请。

三是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我们及时组建了以律师为主的全市公益法律服务团,免费为全市150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政策宣讲93次,发布指导案例21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20条,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54件,协助企业申请政策支持13次,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41份,撰写“法治体检”报告88篇,助力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

四是大力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在我们的倡导下,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根据省级行业协会制定的全省行业减、缓、免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结合实际酌情减免或缓收法律服务费用,深化服务惠企惠民、助力复工复产专项行动。比如只要是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等申请人在黄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仲裁费用直接减半收取。

三、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突显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基础性,我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时,更多的是把重心放在如何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上。

一是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为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们在2019年4月就成立了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下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和仲裁员志愿服务支队等六个专业支队和黄石辖区四个城区分队。公共法律服务各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开展了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贫困户等多样化志愿服务活动220余场次,服务群众累计180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品牌。在已建成大冶市尹家湖法治文化公园、阳新县明月湾法治文化公园、黄石港区法治文化广场、西塞山区大上海法治文化街区等基础上,我市今年拟投资200万元,在桂花湾广场建设首个市级法治文化公园项目,让漫步于法治文化公园的市民群众能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进一步拉近百姓与法律之间的距离。

三是圆满完成黄石考区法考组织实施任务。为了便于黄石考生不用奔波于其他城市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黄石市司法局积极作为、主动担责,经省司法厅批准,2019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黄石考区第一次作为计算机化考试联合考区,集中了黄石、黄冈、咸宁、鄂州等四地626名考生报考,最终黄石地区共有153考生成绩合格,合格人数创黄石地区历史新高。黄石考区工作严格落实“细、严、实”三字要求,考试期间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既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又极大地服务方便了黄石考生。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履职尽责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对于统筹社会力量、优化社会资源、满足社会需求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2019年我们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黄石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明方向。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农场)调委会49个,村、社区调委会960个,企事业调委会87个,社会团体和其他调解组织21个。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今年截至5月底,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纠纷2243件,调解成功2187件,调解成功率达97.5%,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不出单位,大事不出镇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目标,全市无一例经过调解的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

另一方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各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引导全市各地各单位通过法治宣传栏、橱窗、公交车及单位LED屏等各类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极大地拓宽了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依法依规做好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律师代理管理工作,对全市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于涉黑法律援助案件,挑选并指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作为辩护人,对于自行聘请律师的案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代理律师的培训和指导,并对已报备的涉黑涉恶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更新,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做出了应有贡献。

尽管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持续改革创新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全面建立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加快资源整合,深入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巩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服务能力;让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深入到街道、社区、乡村,做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司法局,向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