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祠堂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农村祠堂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的通知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2019-03-16 17:32:31 发布日期2019-03-16 17:32:31
生效日期2019-03-16 17:32:31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黄文旅文〔2019〕7号 发文机关代字黄文旅文
发文年份2019 文件顺序号7
有效性有效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关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件制定单位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00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题注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W020231227632994120668.pdf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31227632993957302.wps 文件的OFD版本./W020231227632993761534.ofd
服务对象无特定服务对象的个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通知 机构分类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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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链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切实抓好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的落实,做好农村祠堂(祖堂、众屋)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将区域内农村祠堂(祖堂、众屋)全部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

二、重点内容

(一)营造文化氛围。充分利用祠堂(祖堂、众屋)现有设施,设置图书室、小广播,制作文化宣传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传统文化、乡规民约、乡贤故事、 村史村情、好家风好家训;倡导文明乡风,设立“好人榜”、“能 人榜”、  “英模榜”、  “寿星榜”、  “孝悌榜”、“学子榜”;  陈列本村文艺人士的书法、绘画、摄影、民俗等方面的作品。(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二)开展文化活动。积极组织“戏曲季·基层行”和“红 色文艺轻骑兵”惠民演出文化品牌活动进祠堂(祖堂、众屋);  常态化开展送文艺、送展览、送电影活动,保证每个农村祠堂(祖 堂、众屋)每年开展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举办各类书画、民俗 展览不少于1场,放映电影不少于1场,并作为本村文艺团队固定排练活动场地。(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建立管理机制。祠堂(祖堂、众屋)转化后的文化活 动阵地由村理事会负责管理,做到管理制度上墙;组织各类文化 活动的资金按照“谁组织、谁承担”的原则由县(市、区)、乡 镇、村自行安排,县(市、区)对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实施奖补措 施;真正把祠堂(祖堂、众屋)转变为群众的议事堂、好家风好 家训的传承堂、乡风文明的育德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堂。(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祠堂(祖堂、众屋)转化为文化 活动阵地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统一部署开展的,县(市、区)文化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转化工作和脱贫攻坚、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统筹安排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文化部门要强化责任意 识,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农村祠堂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的时间表、 路线图,精准施策、稳步推进;对推动转化工作不力、完成不及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组织保障。县(市、区)文化部门要把祠堂(祖 堂、众屋)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作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中的重点,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业务指导 和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农村祠堂(祖堂、众屋)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工作顺利实施。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