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

文件名称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2022-05-05 15:55:02 发布日期2022-05-05 15:55:02
生效日期2022-05-05 15:55:02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2〕28号 发文机关代字黄政办发
发文年份2022 文件顺序号28
有效性有效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制定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00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题注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30921577877570895.wps 文件的OFD版本
服务对象政府机关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通知 机构分类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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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2〕28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5日   

 

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不高问题整改,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按照“收污水、挤外水、改混接、强管理”原则,创新污水治理工作思路,系统解决源头雨污混错接、管网缺陷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区域排水达标、管网效能改善、建管同步推进”的污水治理机制,全面推进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和指标。

利用3年时间,完成黄石城区(共计50个片区约86.49平方公里)和开发区(不含“两镇一区”,下同)建成区范围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改善。其中,“污水排放达标改造”是指无污水直排口、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实现清污分流,完成污水管网3、4级重大隐患缺陷修复,排水户内部排口与市政管网接驳点污水浓度达标,入湖(河)雨水排口基本实现清水排放的状态,每个片区排出的污水浓度达标(原则上至少设立1个水质监测点位);“污水浓度达标”是指COD浓度不低于150mg/l(暂定值,适时调整);“雨水排口实现清水排放”是指排口晴天无水或有水时水质不低于地表水V类水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改善”是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85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

(二)分年度目标和指标。

2022年,完成黄石城区12个片区约15.77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60%。

2023年,完成黄石城区21个片区约33.57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65%。

2024年,完成黄石城区17个片区约37.14平方公里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

开发区·铁山区要参照制定开发区范围内分年度目标和指标。其中,山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2年力争达到60%,2023年力争达到65%,2024年力争达到70%。汪仁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3年力争达到60%,2024年力争达到65%。

二、工作任务

(一)分区分片全面实施污水排放达标改造。

1.完成黄石港区15个片区约16.85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2022年,完成18、39、40等3个片区共计约3.17 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的重点:一是推进两湖连通渠、纺织二路和纺织三路雨水系统雨污分流,拆除末端排口截流设施;二是纺织五路雨水排口治理。2023年,完成17、19、32、33、34、35、36片区等7个片区共计约8.83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的重点:推进花湖渠道周边区域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完成37、38、20、21、41等5个片区共计约4.85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责任单位:黄石港区政府)

2.完成西塞山区10个片区约32.05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2022年,完成25片区共计约2.95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的重点:推进陈家湾排洪港雨污分流,拆除末端排口截流设施。2023年,完成22、23、26、29等4个片区共计约7.81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2024年,完成24、27、28、30、31等5个片区共计约21.29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责任单位:西塞山区政府)

3.完成下陆区16个片区约33.69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2022年,完成5、6、7、8、9等5个片区共计约8.58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的重点:一是青鱼路、白马路雨水箱涵溯源治理,二是老下陆港、彭家堑港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更不得返黑臭)。2023年,完成1、2、3、4、10、11、12等7个片区共计约16.25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2024年,完成13、14、15、16等4个片区共计约8.86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责任单位:下陆区政府)

4.完成铁山街道9个片区约3.89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2022年,完成铁山街道42、43、44等3个片区共计约1.07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2023年,完成铁山街道45、46、47等3个片区共计约0.69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2024年,完成铁山街道48、49、50等3个片区共计约2.13平方公里区域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责任单位:开发区·铁山区政府)

5.完成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其中,2022年,根据山南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排水管网隐患排查结果按照3年全覆盖的原则制定该厂收集范围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计划并完成当年度计划任务,启动汪仁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排水管网隐患排查。2023年,完成山南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当年计划任务,根据汪仁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排水管网隐患排查结果制定该厂收集范围内生活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计划并完成当年计划任务。2024年,完成山南污水厂收集范围内污水排放达标改造计划收尾和汪仁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生活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当年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开发区·铁山区政府)

6.完成市管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其中,2022年,完成青山湖水系青1、2线;花湖水系花1线;河西水系一门至河西污水处理厂主干线管网;磁湖水系磁湖北线,磁湖东1、3线;团城山水系团1、2线等约52.9公里污水管网范围内的雨污混错接改造和3、4级重大缺陷修复。2023年,完成花湖水系花4线;青山湖水系青3线;团城山水系团3、4线;磁湖水系磁湖中线、磁湖南线、磁湖东2线等约27.9公里污水管网范围内的雨污混错接改造和3、4级重大缺陷修复;2024年,根据污水主干管修复改造后的水质改善情况,适时启动并完成市管污水管网部分1、2级缺陷修复。市管污水管网修复后水量自上而下呈增大趋势,水质无明显衰减(归责于区管污水管网接入而造成水质衰减的除外)。(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

(二)全面实施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学习借鉴广州市排水单元达标创建经验,提高源头污水入网浓度,结合分区治理工作要求,在全市推广建立排水户达标授牌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创建。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依法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企业、学校、医院、房地产开发小区自行开展内部雨污混错接规范化分流改造,减少政府投入。根据2021年黄石市管网隐患排查及检测成果,全市分3年共计完成1148家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其中,市本级督办627 家,黄石港区督办206 家,西塞山区督办 46家,下陆区督办 187家,开发区·铁山区督办 82家),2022年完成比例不低于30%,2023年不低于40%,2024年基本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各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

(三)基本消除自来水渗入排水管网问题。要结合排水管网隐患排查与检测已排查出的49处自来水渗入问题和第(一)条城区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分年分片计划制定自来水渗入排水管网的渗漏点整治计划,确保在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完成片区,自来水渗入排水管网的渗漏点先行或同步得到消除。(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把好项目建设同步落实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关。要督促各城区严格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立面、后地面”的建设原则,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中排水设施的改造力度,优先对阳台立管、地下排水管网混错接、管道缺陷老化等问题进行系统化治理,理顺排水管网最后一米。要严格排水管网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管材要耐用适用,管道基础要托底,管道接口要严密,沟槽回填要密实,严密性检查要规范。切实按照住建部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砖砌检查井,采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禁止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在市政管网、住宅小区、企事业等埋地排水管中使用,切实按照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战役指挥部印发的《黄石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工作原则》和《黄石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道修复工作原则》加强污水管网管材选型管理,推广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每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道路新建和改扩建等项目(2022年有131个老旧小区、38条背街小巷、15条断头路等建设项目)实施后源头雨污分流规范,排水设施功能完善,污水浓度达标。以水质检测数据作为验收标准,污水浓度未达标的,不予验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各城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完成时限:立即执行、长期坚持)

(五)加强建筑施工排水管理。全面实施建筑工程施工排水许可管理,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严格控制施工降水等清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分流制区域,施工降水等清水只能排入雨水系统或通过蓝色专管直排水体;对合流制区域,施工降水等清水或通过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实现零排放,或通过蓝色专管直排水体。若需排入合流制管网,则按照排水量如实交纳污水处理费。(责任单位:市城管委、下陆区政府、铁山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局、黄石港区政府、西塞山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六)加强工业废水纳管管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属于限期退城入园的工业企业,要按期退出。在留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水质严格执行《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A等级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严禁工业废水超标排入,并严格控制工业废水超低浓度排入。对于BOD或COD浓度超低且水量较大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引导企业通过回用而实现零排放或批准企业将达标废水直排水体。食品、酿酒等行业废水性质接近于生活污水的,经论证后可适当放宽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各城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七)全面推行厂网一体化运维管理。按照网随厂走或厂随网走的原则,由城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厂网一体化运维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案,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厂网一体化运维主体,建立完善市政公共排水管网日常维护、定期排查与检测、隐患缺陷及时修复等制度,并逐步推进排水管网运维管理进小区,切实提高排水管网管养水平,提升管网完好性。(责任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城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要加强对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统筹安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通过专题培训、典型示范等方式,强化指导支持。各城区、市直相关单位等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于5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三年行动落实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定期向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对目标、指标和任务进一步分解,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主动抓、街道全面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推进方案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顶层设计指导。由市城管委选择拥有与黄石市同等规模城市治水实战经验,且有资质、负责任的设计机构作为顶层设计支持团队常驻黄石,协助做好对市区两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对市区两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把关,同时借助新技术手段系统分析各类水质、水量数据,帮助及时研判和调整工作重点,确保三年攻坚行动成效。(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三)强化过程管理。各城区及市城发集团要切实加强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全过程管理。一是要以目标为导向,细化实施方案。各城区既是污水治理攻坚的主战场,又是项目实施攻坚的主力军,要根据全市攻坚行动总体部署,按照“点线结合、条块结合、上下结合”原则,以道路、街巷、排水户为单元进一步细化分区治理实施方案,倒排工期计划,有步骤、有计划、有措施的推进攻坚行动,确保分年度目标顺利实现。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优化设计方案。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坚持以提高源头污水水质浓度为原则的设计思路,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能力、负责任的设计机构,加强对设计方案的质量管控,督促设计单位充分运用新规范、新标准、新技术因地制宜编制针对性强、靶向精准、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切实保证项目实施效能,控制项目投资。三是要以成效为导向,强化质量管控。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健全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必须和参建各方签订包含有水质目标的工程质量保证书,明确项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职责,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把控建设材料进场关、关键工序验收关、工程验收质量关。项目验收要充分运用管道机器人、超声扫描、潜望观测、水质化验等科技检测手段,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成效。(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发集团)

(四)创新治水思维。要严格执行已颁布的黄石市(雨、污)水专项规划、海绵城市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雨污共治、相互补充、协同推进”的治理模式,系统推进污水治理攻坚战,将雨水设施补短板、渍水点改造、雨水排口生态治理等项目纳入片区改造中一并实施,实现治污和防涝双目标。在实施市政管网混错接改造时,先要复核沿线排水单元是否完成雨污分流达标改造。对不能先行或同步完成雨污分流达标改造的排水单元,可先采取临时截溢流措施将其混流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设置雨天混流雨水快速排入雨水系统的控制设施,严防产生新的污水直排和新的易渍涝点。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完成后,要及时评估处理临时截溢流措施。经评估不需保留的,应及时予以拆除。对不能限期完成雨污分流达标改造的排水单元、胜阳港中心城区规划合流制区域、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道路冲洗区域可考虑采用智能分流井、智能调蓄池等智能化错时排水技术实现清污分流,控制溢流污染、道路冲洗水直排污染和初期雨水污染。(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

(五)加强排水执法。依据国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上位法,借鉴兄弟城市做法,结合黄石实际,加快出台《黄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排水设计方案审查、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排水设施运维保护、排水许可管理等制度。深入推进城管融合执法改革,促进市、区、街道三级城管执法队伍全面熟悉并加强排水管理执法,严禁出现新的污水直排,严禁在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出现新的雨污混错接。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问题。会同生态、水利和湖泊等部门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等各类排水户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市级财政继续按照市城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黄石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市级资金奖补兑现管理办法》通过发行一般债等方式保障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市级资金。市级项目按100%比例拨付,区级项目市级资金奖补比例结合市区两级财力一年一定。其中,2022年按70%比例予以奖补。二是各区要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地块开发等项目资源通过争取上级奖补、发行一般债、专项债等方式筹措落实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区级配套资金。三是排水户原则上自筹资金实施达标改造。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企业、房地产开发小区等排水户原则上一律自筹资金实施达标改造,老旧小区等其他排水户参照区级项目资金筹措原则落实资金。四是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城维费、配套费、出地出入金等政府预算资金打捆使用等方式保障厂网一体化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将攻坚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向社会公开,宣传规范排水理念,鼓励公众广泛参与、主动配合,引导公众规范排水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表扬先进、推广经验,并对推动不力、行动迟缓的城区或单位公开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确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八)强化督办检查与考核。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核等手段,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完成情况开展考核督办,考核结果作为各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约谈问责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对于拒不配合,影响我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总体进度的,上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予以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附件:

  1.黄石城区污水排放达标改造分区分片图表

  2.市管污水管网清单

  3.黄石城区自来水渗入排水管网点位表

  4.黄石城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技术指引

  5.黄石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