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2023-06-08 16:35:29 发布日期2023-06-08 16:35:29
生效日期2023-06-08 16:35:29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黄政发〔2023〕9号 发文机关代字黄政发
发文年份2023 文件顺序号9
有效性有效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制定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00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 题注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版《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政发〔2016〕3号)同时废止。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30908385840789741.wps 文件的OFD版本
服务对象不特定对象 主题分类社会发展;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通知 机构分类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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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政发〔2016〕3号)同时废止

 2023年6月8日    


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预案。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适用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以及辖区外发生对本市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1.2 工作原则

1.2.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始终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危害。

1.2.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风险过程防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