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机构简介

机构设置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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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有关统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及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指导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审核和评估制度,依法管理全市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国家和省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开展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投资、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消费、价格、人口、工资、科技、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开展各级政府及部门委托的调查,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系统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七)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方面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决策建议。

(八)统一管理、审核、公布全市性统计数据及资料,建立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信访、综治、党建、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执行及重要事项督办;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协调湖北省统计局黄石调查监测分局的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

(二)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依法制定和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省基本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标准和城乡划分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能力建设评价;组织开展统计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法规业务指导工作

(三)统计执法监督科。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包括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统计巡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和处理上级交办、转办和本级查办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核算科。监测预警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协调局机关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统一整理、核定、管理、使用全市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汇编《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公报》和《统计月报》等有关统计产品: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负责投入产出、民营经济等核算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宣传。

(五)工业统计科。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工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农产品加工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六)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利用等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七)农村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农村社会经济等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九)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个体商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十)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抽样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等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十一)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交通、邮政、电信业等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本专业统计分析。

离退休于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